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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第八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15-05-15  浏览次数: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教育厅(教委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,有关高等学校:

    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(以下简称国创计划)的工作安排,为了给参与国创计划项目的学生搭建学术交流和项目展示平台,促进参与计划高校和地方教育管理部门交流经验,拟于9月中下旬举办第八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。为顺利开展年会准备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年会主要内容

    1. 大学生创新学术年会:遴选参加国创计划中创新训练项目学生的学术论文,以学术报告的形式进行学术交流。

    2. 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展示:遴选国创计划中创新训练项目、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,以展板和实物作品演示的形式进行项目交流。

    3. 大学生创业项目推介会:遴选国创计划中创业实践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,进行项目推介、宣传和交流。

二、年会时间和地点

    年会委托哈尔滨工业大学承办。

    时间初定为2015年9月中下旬,具体日期另行通知。

三、参会人员

    1. 入选第八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的学术论文、参展项目及创业推介项目的学生代表(每篇论文、每项参展项目或创业推介项目限1人参会)。有学生项目入选的高校,每校可选派1名教师代表带队参会。

    2. 各省教育厅(教委)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高教处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负责人1人。

    3. 国创计划专家工作组成员、特邀企业专家和创投机构代表。

四、其它事项

    1. 中央部委所属高校(含部队院校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属院校)每校推荐的学术论文不超过3篇,参展项目不超过3项,创业推介项目不超过1项。

    2. 地方所属高校的学术论文、参展项目、创业推介项目由省教育厅(教委)组织推荐。每个省推荐的学术论文总数、参展项目总数均不超过参与国创计划学校数,尽量考虑参会学校的覆盖面;创业推介项目总数不超过5项。

    3. 请各中央部委所属高校和各省教育厅(教委)于6月15日前将推荐的学术论文、展板内容及创业推介项目简介等材料发送至年会专用邮箱:jxjsk@hit.edu.cn。具体要求详见《第八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、参展项目和创业推介项目准备及遴选要求》(中国大学生创业网,网址http://chinadxscy.csu.edu.cn/)。

五、年会组织联系

    1. 请各中央部委所属高校和省教育厅(教委)确定年会联系人员,并将相关信息(见附件)于6月5日前发送至年会专用邮箱。

    2. 年会承办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联系人:吴菊花,万晓阳;电话:0451-86402867;传真:0451-86413267,邮箱:jxjsk@hit.edu.cn。

    3. 高等教育司理工处联系人:李灿,侯永峰;电话:010-66096262;传真:010-66096949;邮箱:lican@moe.edu.cn

 

 

教育部高等教育司

2015年5月15日